近日,商务部正式批准惠普收购三星电子部分业务,将以附加限制条件形式。此前,商务部方面考虑到此笔交易可能存在垄断的可能性,并立案对项目经营者进行审查,最后于十月中旬结束。
据了解,商务部明确提出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1、继续以公平、合理的供货条件销售A4激光打印机产品,并每半年向商务部反垄断局提交定价信息及相关数据;
2、对三星品牌A4激光打印机及其在中国销售的原装耗材(不包括出口),不实施任何可能影响第三方耗材兼容能力的技术措施、固件或升级;
3、不收购任何其他打印机制造商在中国A4激光打印机业务的任何份额,即便是少数股权投资等。
据悉,此次交易后惠普在国内A4幅面激光打印机市场将超过50%,具有市场支配能力,考虑到可能会出现限制国内A4幅面激光打印耗材市场竞争,损害消费者利益,所以需要以附加限制条件形式来确保市场稳定。